2012年出版的《黄慕兰自传》
潘汉年承认黄慕兰是“特科”的成员。
关于黄慕兰是否属于“特科”身份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最权威的说法应该是当事人的描述。1963年2月13日,潘汉年结束了近八年的牢狱生活,被释放到北京南郊的团河农场。同年3月,他在一篇文章《我在特科时期的反间谍工作》中提到,在法国租界巡捕房建立内线的事情。
这项任务是由我直接领导的特科人员黄定慧(也被称为黄慕兰)完成的。在大革命时期,黄定慧在武汉是做妇女工作的小有名气的人物,后来被调到中央负责内部联络工作。她在营救工作中结识了法租界的一位律师陈志皋。陈志皋的父亲在当地资产阶级中地位较高,得到了杜月笙的好友姜尚的保护。姜尚在法租界当局和黑社会中都有一定的影响力,这让陈志皋能够向捕房收买一些关系,在营救工作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1931年,黄定慧被调到特科工作,我让她继续进行必要的特殊营救工作,并利用陈志皋的关系在法捕房内部建立内线。我亲自找陈志皋谈过几次话,鼓励他为我们工作。黄定慧通过陈志皋认识了法捕房的一位探长赵子柏,赵子柏表示愿意支持我们,主动向黄定慧提供情报。当时,全总有一位会计卷款逃跑,此人知道全总的详细情况,如果他向敌人自首,将会造成严重的破坏。黄定慧请赵子柏帮忙找到这个人。赵子柏利用职务之便,联合英租界和华界的侦察部门,最终在一个妓院中找到了线索,并以盗窃罪名将此人拘留,避免了更大的破坏。赵子柏还向黄定慧通报了法捕房管辖范围内所有需要破坏和逮捕的情况,并商量了营救被逮捕人员的方法。向忠发被捕后,他将所有情况都告诉我们,并按照我们的建议,向法租界行贿,防止中国当局引渡他。但由于南京政府全力以赴,法租界最终无法坚持,向忠发还是被引渡到了上海警备司令部。
潘汉年和他的妻子董慧拍了一张合影
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一、黄慕兰是特科的一员,她1931年就加入了特科。二、黄慕兰曾经担任秘密交通员。三、黄慕兰是潘汉年情报系统的成员,她与潘汉年是单线联系的。四、黄慕兰在特科的主要工作是营救被捕的同志。五、黄慕兰发展赵子柏成为“内线”。六、黄慕兰利用与陈志皋的特殊关系为中共做了很多工作。黄慕兰与中央特科以及潘汉年的关系,被清楚地说明了。
陈志皋帮助救出了关向应。
在讨论营救关向应的过程中,有人完全否认了黄慕兰的作用。但实际上,根据穆欣所著《隐蔽战线的统帅周恩来》(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版)和《在隐蔽战线作战》(国家安全教育馆编,2008年版)内部资料,可以明确看出黄慕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931年的四五月份,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一个成员关向应被捕了,他当时用的名字是李世珍,身份没被敌人发现。根据潘汉年的安排,黄慕兰接到了一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帮助周恩来把关向应救出来。
那时候,戚元德帮黄慕兰在现在的淮海中路上租了一套房子,并且还给她挑了一些衣服,让她看起来像一个有钱人家的太太。黄慕兰按照领导的指示,以宛希俨遗孀的身份来到上海找工作,化名为黄淑仪,在上海公开露面。几天后,她通过孙晓村的介绍,认识了陈志皋。
陈志皋是震旦大学的毕业生,他是著名律师沈钧儒的亲戚和弟子,是上海滩有名的大律师。他的父亲陈其寿是同盟会的会员,与孙中山有很深的交情,他在法租界会审公廨当了十多年的刑庭庭长,在上海司法界有很高的威望。黄慕兰了解了这一切后,认为陈氏父子正是营救关向应的关键人物。
陈志皋和黄慕兰的婚礼照片
陈志皋对黄慕兰很有好感,决定帮关向应当辩护律师。黄慕兰跟着陈志皋去了霞飞路陈家的私宅,见到了陈其寿老先生。陈老先生对黄慕兰很欣赏,还提出要收她为“过房女儿”。陈志皋也借此机会请父亲帮忙,解救黄慕兰的表亲。
陈其寿立刻同意了,还让陈志皋邀请龙华典狱长到他们家吃饭。那天,黄慕兰也到场了。吃饭时,陈其寿请典狱长帮忙,典狱长说会查一查,如果没有问题,就会马上放人。
一段时间后,关向应依旧被关在监狱里。黄慕兰再次前往陈家,找到了陈其寿。陈其寿了解了具体情况,发现是因为某位李书记官不肯放人。他清楚这位书记官的喜好,马上派人送去两包封好的大烟土。不久,关向应在龙华监狱被关了近半年后被释放了。黄慕兰和陈志皋亲自去龙华监狱接出了关向应,他们为关向应买了几套半新的衣服,并在东方旅馆包了个房间,为关向应接风洗尘。之后,关向应前往湘鄂西苏区,担任了湘鄂西苏区的军委书记兼红三军的政治委员。
实际上,营救关向应的过程分了两个阶段。当时关向应被捕时,他的手提箱里有一些重要的文件。陈赓通过鲍君甫,以帮忙“鉴定文件”为借口,先将那些机密文件取了回来。之后,潘汉年派黄慕兰去完成了营救任务。
向忠发叛变事件中的作用
1931年6月22日,向忠发在私自外出见情人的路上被抓住了。
后来,潘汉年和刘鼎商量,决定让黄慕兰去找法租界的华人探长赵子柏打听向忠发的情况。黄慕兰是个共产党员,之前负责妇女工作,很有能力。她调到中央特科后,主要负责通过“互救会”的名义营救被捕的同志。她通过著名律师陈志皋的介绍认识了赵子柏,建立了联系。这次,黄慕兰找到赵子柏了解情况。赵子柏告诉她,向忠发确实被捕,关押在法巡捕房,并且详细讲述了向忠发被捕的情况。潘汉年把了解到的情况报告给了周恩来和陈云。陈云疑惑地问,中央秘书处被破坏,张纪恩等人被捕,这和向忠发被捕有什么关系?潘汉年说,陈琮英的政治身份向来是知道的,按理说,他被捕后应该保护陈琮英,可是……周恩来打断了他,现在我们不要猜测,没有确切结论前,第一,要尽快通知所有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迅速安全转移;第二,要尽一切努力营救向忠发出法巡捕房,阻止淞沪警备司令部的引渡。
向忠发是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领导人之一,他在党的早期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黄慕兰再次找到赵子柏,递给他一沓美金,说是感谢他提供的消息,并希望赵探长能帮忙阻止淞沪警备司令部把向忠发带走,费用由她全权负责。赵子柏收下钱后,满口答应会尽力而为。回到办公室,赵子柏找到法国探长,告诉他有人愿意出大价钱保向忠发。两人正商量价格时,一名侍者进来通报,说淞沪警备司令部的人要见法国探长。探长摆手说不见,侍者却说不行,是熊式辉司令奉蒋介石主席之命来要求今晚就将向忠发带走。探长一听,担心事情闹大,也怕得罪上司,只好同意。第二天,赵子柏神情黯然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黄慕兰。
6月23日晚上,向忠发被带到了淞沪警备司令部,熊式辉命令军法处对他进行严厉审讯。同时,他给正在庐山避暑的蒋介石发电报,告知已经抓获了中共政治局主席向忠发,询问该如何处理。这时,向忠发完全失去了革命气节,认为这是他立功的机会,于是交代了周恩来、瞿秋白、博古等中央领导人的住址。当晚,他带着敌人前往周恩来的住处搜捕,幸好周恩来已经提前转移,敌人扑了个空。党内同志议论纷纷,认为陈琮英、杨秀贞和中央秘书处的同志被捕,肯定是向忠发叛变后提供的信息。这时,黄慕兰也听说了向忠发叛变的消息。那天下午,她为了营救被捕的同志,约见了陈志皋。恰巧遇到了陈志皋的一位同学,这位同学在巡捕房当翻译,向陈志皋透露了一个重要消息:巡捕房抓住了一个大共产党头目,是个湖北人,五十多岁,酒糟鼻子,嘴里镶着金牙,还有六个指头。这个家伙一点骨气都没有,还没坐电椅就全招了。据说南京还要派人来。黄慕兰听到这个消息后,心情十分紧张,便借故离开,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潘汉年。潘汉年马上把这个消息告知了周恩来、陈云和康生,周恩来立即通知中央领导同志迅速转移。周恩来对黄慕兰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她为党立下了大功。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黄慕兰女士
从这本书里可以看出,周恩来对黄慕兰的工作评价非常高,说“她为党立了大功”——这一点,在其他关于黄慕兰的报道中好像没有看到过。这与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百年恩来》纪录片的说法是一致的。其中有一幕,周恩来一边整理衣箱,一边对邓颖超说:“黄慕兰打电话说,法捕房的薛耕莘通知,向忠发被捕叛变了,我们必须立即转移。”
在“伍豪事件”里,黄慕兰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伍豪事件”,有人也批评黄慕兰的工作,但实际上,根据《隐蔽战线史话》这本书,黄慕兰在这件大事中的作用是很明确的。
1932年2月的一天,国民党情报部门的头目徐恩曾和黄凯等人捏造了一份虚假声明,说伍豪等243人脱离了共产党。到了2月底,这个消息传到了江西的革命根据地。毛泽东对周恩来表示疑问,说蒋介石的特务机关为什么要编造这样一个虚假声明呢?除了想污蔑你之外,还想要挑拨领导同志之间的关系,削弱党和红军的力量……
徐恩泽
接着,陈云开始想办法消除这个谣言对社会带来的坏影响。后来,陶行知和史量才在《申报》上发表了一篇声明(那是2月22日的事):
尊敬的伍豪先生:感谢您在18日寄来的广告。因为福昌床公司没有提供担保,手续也不全,所以暂时没有刊出。
声明发布后,由于没有直接澄清事实,一些人希望得到一个明确的解释。陈云得知这一情况后,与康生、潘汉年商量对策,认为必须发表一份明确的辟谣声明,而最好的方式是请律师代表伍豪在报纸上刊登否认“伍豪启事”的声明。为此,他派黄慕兰去咨询律师陈志皋的意见。陈志皋认为,通过律师发表声明是可行的,但是一般的律师影响力有限,需要请有名气的大律师。然而,知名律师也担心得罪国民党谍报机关,可能会失去工作,甚至面临生命危险。唯一的办法是在租界请外国律师,因为外国律师在租界享有特权。根据与外国律师的交往经验,陈志皋建议请法国的巴和律师。
陈云觉得陈志皋律师说得很有道理,于是决定请巴和来发表声明。3月4日,《申报》上登出了巴和律师替周少山(这是周恩来用过的另一个名字)写的紧急通知:
周少山先生来到我们这里说,他以前写文章时曾用过伍豪这个笔名。最近,报纸上登了一则消息,说伍豪等243人退出了共产党,还收到了许多来自国内外亲戚朋友的信件和电话询问。不过,周先生说,除了写文章,他从未用伍豪这个名字进行过其他活动,所以报纸上提到的伍豪肯定不是他。对于243人集体退出共产党的事情,他完全不知情。为了澄清事实,避免误会,防止有人恶意造谣,他特意委托我们帮他发表声明,并感谢所有关心他的亲友。我们事务所位于法大马路41号6楼5号。
这则启事发布后,国民党特务曾问巴和律师,伍豪现在哪里。巴和律师以自己的当事人是周少山为由拒绝回答。这样一来,精心策划的“伍豪事件”也就宣告失败了。
这个事情在国家安全部宣传部门推荐并下发的,由岳先和秦少智编写的纪实作品《虎穴龙潭》(群众出版社2003年版)中也有同样的记载。
结尾词
根据相关的历史资料,我们可以看出黄慕兰在一些关键事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并作出了贡献。然而,在她的《黄慕兰自传》中,她并没有明确提到自己是中央特科的一员。这让我想起了陈养山,他是中央特科工作时间最长的成员之一。陈养山曾说:“1928年4月到5月间,我被调到中央特科工作,一直到1935年9月中央特科解散。这段时间虽然很长,但了解的情况却很少,因为当时是单线联系,只知道自己的工作内容,连我们工作单位的名字——中央特科,也是在1936年到西安之后才得知的。”
2012年拍的黄慕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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